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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08 满3个月的纪念就在拿到驾照的三个月零一天......
"现查明当事人于2008年2月27日17时50分,在南北延安高架实施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"
罚款200元,记2分。
今后要牢记高峰时间尽量不上高架;
如果上了就尽量开的最左边的车道;
如果不在最左车道就尽量加速驶过;
如果遇到警察一定要态度端正,先承认错误;
同时不忘摆事实讲道理,宗旨: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;
如果一定要罚就力争只伐钱不记分;
总之:不能乖乖的签名、记分、交罚款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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